安全保密制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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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密制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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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日期:2012-09-1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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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科学院脊椎动物演化与人类起源重点实验室

保密制度

 

1. 保守国家机密是每一位公民应尽的责任,是每一个实验室成员义不容辞的举措。

2. 实验室由一名主任(或副主任)分管实验室保密工作,首席科学家负责本课题组的保密工作。

3. 对属于国家和实验室的机密数据、技术、成果、文件、图件等,实验室成员必须妥善保存,并做好保密工作。在国际学术交流、室内研究和野外工作中,提高警惕,严守机密。

4. 存储有机密数据、资料的计算机严禁上网。

5. 实验室成员的门禁卡和钥匙必须妥善保管,决不能转借给非实验室人员;门禁卡或钥匙一单丢失,必须立即报告实验室办公室。

6. 本条例的解释权归实验室所有,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。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中国科学院脊椎动物演化与人类起源重点实验室

           二〇一二年八月

 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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