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国科学院脊椎动物演化与人类起源重点实验室
计算机网络管理条例
1. 实验室计算机网络是科研、办公和对外宣传的重要平台窗口。管理和维护好计算机网络,使之正常、稳定的运转,是高效开展科研、教学、办公和宣传的重要保证。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实验室网站建设,维护网络安全,特制订本条例。
2. 实验室网站需有专人管理和维护,网页内容要充分反映实验室的学术水平、人才优势和开放环境,并经常更新网页内容,随时发布实验室的最新消息。
3. 加强网络资源(软件、硬件、数据和基础资料)的建设,提高科研、教学和办公的效率。
4. 组织网络学术交流和网络会议。
5. 网页内容必须经过实验室主任审查后,方能在网上发布。
6. 实验室网站信息决不能涉及国家、实验室机密、以及个人隐私。
7. 实验室网络管理员必须爱护计算机网络设备,谨慎对待上网的资料和数据,及时做好备份,并全权负责网络安全问题。
8. 本条例的解释权归实验室所有,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。
中国科学院脊椎动物演化与人类起源重点实验室
二〇一二年十一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