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国科学院脊椎动物演化与人类起源重点实验室
学术论文、著作奖励条例
为提高学术水平、活跃学术气氛,积极发表研究成果,提高实验室在国内外的影响力,根据本实验室的实际情况,特制定本奖励条例。
一、实验室每年从运转经费中提取部分资金作为本“学术论著奖励资金”。
二、以“中国科学院脊椎动物演化与人类起源重点实验室”、“Key Laboratory of Vertebrate Evolution and Human Origins of Chinese Academy of Sciences, IVPP, CAS”作为第一单位或标注实验室支持的学术论文、著作、译作等,实验室将对作者予以奖励。
三、奖励标准如下(在所内奖励的基础上追加):
(一)、发表论文类:
在作者署名单位中标有“中国科学院脊椎动物演化与人类起源重点实验室”、“Key Laboratory of Vertebrate Evolution and Human Origins of Chinese Academy of Sciences, IVPP, CAS”的学术论文:
1、在《Nature》和《Science》上发表一篇论文奖励3000元;在《Proceedings of the National Academy of Sciences》、《Geology》和《Journal of Human Evolution》上发表一篇论文奖励2500元;
2、在其他国外SCI、SSCI检索刊物(以上所列刊物除外),及《中国科学》或《科学通报》的英文版上发表一篇论文奖励1500元;
3、在《古脊椎动物学报》、《人类学学报》上发表一篇中文论文奖励1000元,简报奖励500元;为提高上述本所主办两学报的国际影响,鼓励用英文发表著作,发表一篇英文论文奖励1500元,简报800元;
4、在国内外其他核心学术期刊上发表一篇论文奖励500元,简报200元。
(二)、出版论著类:
在序或前言中标有“中国科学院脊椎动物演化与人类起源重点实验室”、“Key Laboratory of Vertebrate Evolution and Human Origins of Chinese Academy of Sciences, IVPP, CAS”字样,或标有得到上述单位资助的论著:
1、英文学术专著,每部奖励经费6000元;
2、中文学术著作(包括学术专著和编著)每部奖励经费3000元;
3、译著或教材每部奖励经费2000元。
四、奖励发放对象:
奖金发给唯一作者或合作者中的第一作者(每篇或每部只奖励一次)。
五、奖励时间:
每年的1-2月间作者上报上一年度符合以上要求的学术论著原件及复印件,,并获得相应的“学术论著奖励资金”。
六、奖励关联:
获得奖励的作者将在本实验室的开放基金申请中获得优先资助。
七、其它:
本奖励条例自公布日开始执行,最终解释权归中国科学院脊椎动物演化与人类起源重点实验室所有。
中国科学院脊椎动物演化与人类起源重点实验室
二〇一三年十月